
居转户放宽
??居转户的朋友,前4年社保不用死磕1倍线了!只要总年限够、近3年基数达标(1.3倍及以上),前期基数稍低也不影响,普通打工人终于不用硬扛了!
而当时的单位已注销,使得问题更为棘手 。通常情况下,若因单位原因导致个税未正常缴纳,需由单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,并配合提供能证明员工收入及应纳税情况的材料,如工资发放记录、财务报表等 。但单位注销后,获取这些材料难度大增 。一方面,单位的财务资料可能已销毁或难以查找 。比如,原单位在注销前未妥善保存财务档案,员工无法从单位获取当时的工资发放明细,而这是证明其收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关键材料 。另一方面,即便能找到部分材料,由于单位已不存在,材料的公信力及证明效力也可能受到质疑 。例如,员工自行保存了部分工资条,但缺少单位盖章确认,在审核时,审核人员可能因无法核实工资条真实性,对其证明力存疑 。
若在办理落户过程中不得不离职,应及时与原单位和新单位沟通 。与原单位协商,争取其在一定时间内暂不撤回落户申请,并协助提供离职证明等必要材料 。新单位方面,需确认其具备落户资质,入职后尽快签订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,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个税 。同时,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离职及换工作情况,提交新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,如营业执照、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记录等,争取审核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。例如,小张办理落户期间离职,及时向原单位说明情况,原单位同意在 1 个月内暂不撤回申请 。小张入职新单位后,新单位迅速为其缴纳社保、申报个税,并协助小张整理相关材料,向人才服务中心说明情况,降低离职对落户申请的影响 。
上海人才引进政策要求非全日制学历需满足 “三地一致”,即学历获取地为工作地或户籍地 。教育类型为成人教育、网络教育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、开放教育等,均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。若学历获取地、工作地和户籍地不一致,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,该学历在落户申请中不被认可 。例如,申请人 C 户籍地在 A 市,工作地在 B 市,却在 C 市报考了非全日制学历,且不能提供在 C 市报考的合理原因(如因工作短期派驻至 C 市且当地有相关教育资源优势等)及对应证明(如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驻证明等),那么其获取的该非全日制学历难以通过落户审核 。若在上海以外工作地报考,应提供报考时在报考地的社保、个税缴纳等有效证明材料,以佐证报考行为与工作地的关联性 。若学习地在上海,社保缴纳在上海或者未缴纳社保,同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,可认定为符合三地一致要求;反之,若存在冲突,则不符合政策规定 。
其他辅助材料:若工作经历中有特殊情况,如岗位调动、兼职等,需提供相关证明 。例如,小张在工作期间有过岗位调动,他提供了公司内部的岗位调动通知文件,以说明简历中岗位描述的变化原因 。若存在兼职工作,应提供兼职合同、收入流水等材料,证明兼职经历的真实性 。对于因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工作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情况,可提供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。
企业运营与人员社保缴纳要求:企业需正常运营,这意味着企业有持续的业务活动开展、具备相应的财务收支记录等 。同时,企业要招用至少 1 名员工(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),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6 个月 。例如,企业招聘了一名技术人员,自入职起按时为其缴纳社保,且缴纳时长满足 6 个月要求 。在申请时,需提供企业最近连续 6 个月缴纳增值税(营业税)或企业所得税税单,用以证明企业的正常经营纳税情况;提供企业最近连续 6 个月为至少 1 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,证明人员社保缴纳合规 。对于团队核心成员申报,还需额外提交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。通过这些多方面的认定标准与条件要求,全面、准确地确定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与团队核心成员身份,以保障上海留学人员人才引进政策的有效实施 。